欢迎致电:

010-84279654

  
  •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首页 > 体系认证 > 服务管理体系 >

品牌认证工作实施

   品牌认证工作应由企业最高管理者亲自担任品牌管理负责人,或任命一名专职高管(如副总经理)负责,有较高的权限来建设、整合、督促企业的品牌管理工作。执行时,由总裁办或品牌部(企划部)、市场部等企业的综合管理部门牵头实施,其他部门如销售公司、党群办、售后服务等部门配
合,完成认证工作。品牌认证按照 GB/T27925 标准 5.1.3.1 提出:有专门负责品牌管理的职能部门,岗位设置明确,人员结构合理、数量充足。根据企业大小至少需要 1 名有资质的首席品牌官,并配备2-10 名品牌总监。品牌总监、首席品牌官培训 可由北京国标联合认证有限公司进行系统专业的岗位培训,从法律和实践的角度剖析点评典型案例,采用专家教学、专业理论和实物操作相结合的教学手段,为学员提供一整套便于理解、易于掌握、操作性强的商业企业品牌管理方法与技巧, 培训结束后参加 统一试卷考试,并进行评价审核及成绩认定,由北京国标联合认证有限公司对考培合格者颁发证书。
 


TAGS: 品牌认证
上一篇:品牌认证属于评分制认证   下一篇:人员配置

热门图片

关于我们
企业简介
企业文化
联系我们
互动专区
留言反馈
问卷调查
会员之家
会员动态
会员服务
常见问题
商务合作

010-84279654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