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4279654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审核准则变化及其审核
要关注EMS审核准则的变化如新的法律法规、标准等的发布实施,特别是地方法规和顾客、第二方审核提出的其他要求,要依据这些新准则要求进行审核取证,如纺织、服装行业2006年1月1日全面强制执行“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在审核产品中环境因素控制时,应依据上述标准要求,关注相应的PH值、甲醛含量、色泽度等指标是否达标的证据。
体系的变化及其审核
首先要关注EMS范围有无变化?对于这些变化组织的体系有哪些变更以及变更后体系的完整性、有效性。如有的组织在取得证书后在厂区内新建了员工食堂、宿舍;有的工厂在取证书后将厂区中多余厂房租赁给另一厂商,形成了“厂中厂”的环境影响,这些审核范围的变化是否在EMS中有所体现?是否有恰当的控制?其次要重点关注组织新项目、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投入,其环境因素、重要环境因素是否更新,新的重要环境因素控制及其效果如何。如在组织的厂区内扩建新的厂房,其建筑施工涉及的环境因素是否已识别评价,是否纳入EMS控制范围进行管理?
对文件的审核
无论审核有无安排监督审核4.4.5要素,在监督审核中均要结合现场,审核文件的适宜性和可操作性以及文件变更的有效性,特别是对重要环境影响岗位的审核。如一个采用投入石灰石脱硫的发电锅炉,其作业文件中规定了石灰石投入量与锅炉运行中SO2达标具体控制要求,对经过初审后的持续运行,在监审时要结合现场4.4.6要素的审核,进一步审核其运行准则是否适宜,是否适宜现场操作,是否行之有效等等,都要重点加以关注。
对重要信息进行追踪审核
要重点关注并疏理自上次审核以来组织的环境表现和环境影响,有无值得关注追踪审核的重要信息,当发现有重要信息时要加以判断,是否调整审核安排或调整审核思路,进行追踪取证,必要时审核组要研究调整审核计划,增加审核的标准要素,以便取得重要证据。上述重要信息如工业企业产品产量与污染物排放量发生重大不匹配;周围居民或单位有投诉意见;重要环保设施曾发生过停用或重大故障;重要环保设施运行控制参数异常;仓库中危化品贮量异常增大;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连续接近排放标准值或控制图排列异常;地方环保部门对组织所在地区环境质量功能区作出调整(如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由于城市的发展由二类上升为一类)等内外信息均可以作为重要信息进行进一步追踪审核。
在EMS监审中要注意把握获取证据的重点,为正确判断组织控制重要环境因素、改进环境绩效,确保EMS的持续有效性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