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4279654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八、内审范围是否充分覆盖全要素全部门,审核深度不够。
EMS内审工作,标准要求两个覆盖:全要素与全部门。如果大家把全部门理解为全现场的审核更为合理,因为除了审核主要的生产与行政办公部门,EMS审核还要关注其他辅助现场的实施与控制效果,在咨询老师的帮助下从计划安排上一般没什么问题,但查其内审记录通常未能找到辅助现场的重要环境因素的审核,如食堂、宿舍、垃圾存储站、旱厕和配电室等辅助场所。
九、年度监督审核要素是否也可抽样?
认证机构对企业年度监督审核,主要的审核目的是查企业所建立的EMS在上次审核至当次审核期间是否持续有效运行。通过近一年的运转,企业在各项工作的开展上难免会有些变化。我们只是抽取部分要素进行考查,而却要对全面的工作进行综述,显然所获取的证据不充分,不能真实、全面的评价企业运行管理现状。鉴于现在审核任务紧,在短时间内不可能面面俱到,不妨把要素分散到抽查的部门中去。既然是抽样,主控要素不必年年在主控部门查,例如:4.3.1/4.3.2/4.3.3/4.3.4/4.5.1/4.5.2/4.4.5/4.5.3等要素,也可通过对其他执行部门审核看其实施效果,同样能给企业带来不同的效果和增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