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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跟全国工商联签订合作协议。当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是不是也觉得这样的组合有点新鲜?一边是生态环境监管者,一边是全国工商业的联合体,二者有何交集?其实细想想,企业是污染治理的基本单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没有企业的积极参与,就是缘木求鱼。“民营企业是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主体,民营企业家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力量。”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徐乐江说。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要协同推进。如何帮助企业实现绿色发展,严格监管与优化服务并重,也成了环境监管部门的新考题。也就是说,把环保不合格的企业关了容易,但让“不合格”变为合格,甚至成为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这个就不那么容易了。
不少企业也不想在环保方面当“差生”,但如何减少污染,通过什么方式治理污染,心里也不是那么清楚,确实需要借助外力来“推一把”。
其实,在签合作协议之前,两部门就已经有了实质性的合作。一月下旬,两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提出营造企业环境守法氛围、健全市场准入机制、完善环境法规标准、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加快“放管服”改革、强化科技支撑服务、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等18项重点举措。
这18项重点举措要点是什么?能帮助企业解决哪些问题?麻辣姐为您精心梳理好了,赶紧一起来看看。
执法不能简单粗暴,严格禁止“一刀切”
奖优罚劣,是提高企业绿色发展水平的动力所在。对企业来说,接受环境监管非常正常,最近几年,环保执法力度显著增强,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另一方面,有的企业却也遭遇了简单粗暴的执法行为。
比如,为实现监管部门设置的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一些地方不分青红皂白,强制对相关行业企业全部实施错峰生产,这样的“一刀切”行为,严重打击了守法企业尤其是不断追求绿色发展企业的积极性。
《意见》对“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做出详细规定,提出区别对待、有增有减的原则:即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群众投诉反映强烈、违法违规频次高的企业加密监管频次,对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减少监管频次。
同时,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人文执法。避免处置措施简单粗暴。严格禁止监管“一刀切”,充分保障合法合规企业权益。对民生领域和“散乱污”企业整治、错峰生产、督察、强化监督等工作,出台明确具体要求,加强规范引导。
除了规范执法,未来民企将有更多机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务。比如,行业排放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以往征求意见的范围相当有限,而且往往倾向于大中型国有企业。此次《意见》提出,要结合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的意见建议,制定出台细分行业环境标准。同时,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发布高于国家标准或细分领域的行业自律标准,以及指导企业达标排放的相关规范及指南。
不仅在标准方面,在制定出台涉及企业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政策措施时,生态环境部门也会通过征求意见函、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充分考虑民营企业的关切和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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