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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8年
第40号
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依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经企业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年9月3日
附件: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
江西省首批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公布
绿色制造之未来启示
工信部发布2018年拟入选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公示名单
《嘉兴市推进绿色制造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