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企业和供应商建立绿色制造合作伙伴
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建设绿色制造供应链的激励力度。一是加强负面约束,对现有的环保、质量、安全、节能等各项法规严格公平执法,完善法律法规,不给违规违法企业钻法律漏洞的机会。二是引导消费,建议工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单位,向公众普及绿色产品常识,用来自生产一线的视频图片直观展示绿色供应链模式下生产的绿色产品和传统供应链模式下产品的区别,帮助消费者了解绿色产品的本质,培养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消费偏好,从消费侧为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注入动力。三是用好绿色采购的政策工具,进一步发挥政府绿色采购的带动作用。四是搭建绿色供应链建设平台,不定期发布关于绿色供应链最新的政策信息、行业动态等,通过会议、培训、典型案例宣传等方式,推动绿色供应链建设。
引导企业和供应商建立绿色伙伴关系。建议依托绿色供应链扩大“绿色制造合作伙伴”行动的影响力,以此为抓手,引导生产企业与核心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生产企业除对核心供应商进行评估、管理外,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培训、技术支持等正向激励,并逐步将范围扩展到大多数供应商。
实行绿色供应链末端延伸责任的差别化基金征收政策。建议对现行生产企业无差别征收基金的政策进行修订,改革征收“一刀切”的模式,按照2016年年底国务院发布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建立电子电器企业生产者责任延伸评价标准,尽快出台和评价标准挂钩的差别化基金征收具体方案,加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的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对生产企业应缴纳的基金进行调整,通过经济手段调动生产企业参与废弃产品资源化利用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