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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通用要求》规定:“实验室的管理体系应覆盖在固定设施内、离开其固定设施的场所,或在相关的临时或移动设施中进行的工作。”为满足其规定,必须对实验室的多检测场所工作进行调查、分析,对实验室的管理体系进行系统性策划。
明确实验室管理体系的覆盖范围
通过实验室的多检测场所工作的调查、分析,对实验室多检测场所的工作性质进行分类整理,目前,实验室的多检测场所分为:
①实验室利用自己的经济实力,在某地建立的检测实验室。该检测实验室的资源(人力资源、仪器设备、设施)均可由实验室独立调配;
②实验室和某组织采取股份合作的方式,在某地建立检测实验室,其日常管理由实验室负责;
③实验室和某组织采取股份合作的方式,在某地建立检测实验室,其日常管理按股份制管理模式进行;
④实验室利用自身检测人员的丰富经验,在客户处使用客户的仪器设备和场所开展检测工作,进行验货服务;
⑤实验室利用自身检测人员的丰富经验和仪器设备,使用客户场所开展检测工作,进行验货服务等等。
从上述多检测场所工作性质的分类整理,明确实验室管理体系应覆盖的范围:①、②、④、⑤四两种种情况必须纳入实验室的管理体系范围,②、③的情况应根据合同要求,如果实验室能够在经营管理中起决定作用,其资质证书要挂靠在实验室名下的话其管理体系应纳入实验室管理体系。否则,应另外建立一套管理体系,并另外申请实验室资质。在明确实验室管理体系的范围的同时,还应明确各检测场所所从事的检测能力。检测能力覆盖的专业领域、检测项目的多少和难度的高低、工作量的大小,对建立管理体系的规模都有着直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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