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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是的
A:认可申请费的收费,以申请书中“申请须知”内容作为缴纳申请费的依据。可查询CNAS官网:点击“首页—公告栏—收费公示”查看收费项目和标准。
Q: 开票资料和邮寄信息如何提交和修改?
A:开票资料和邮寄信息的提交和修改操作,都是登录CNAS实验室/检验机构认可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维护用户信息】—【维护开票信息及下载发票】中填写/修改开票资料和邮寄信息。
Q: 款项汇出多长时间后,业务系统中能显示已收费并开具发票?
A:一般情况下,收到款项后3-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根据银行到款时间的先后顺序在系统中进行收费登记,并进入开票流程。纸质版专用发票以顺丰快递方式邮寄;普通电子发票发送到预留的邮箱中,也可以通过CNAS实验室/检验机构认可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维护用户信息】—【维护开票信息及下载发票】进行查询和下载。(注:收费登记、发票开具、发票邮寄都有短信提示)
Q: 款项汇出后,为什么业务系统里没有提交缴费证明的地方?
A:款项汇出后,如汇款名称与认可名称不一致,需及时在CNAS实验室/检验机构认可业务系统中上传缴费凭证。如在认可业务系统中已标明“已收费”字样,相关缴费证明就无法在系统中提交,也无需提交。
A:需要。CNAS按照认可规范要求,对颁发认可证书的申请机构使用认可标识(含国际互认标识)、提供有关认可管理和服务时每年收取的费用。
A:一般情况下,收到款项后3-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在CNAS实验室/检验机构认可业务系统上查看收费状态。如果状态是“已收费”,表示缴费流程已完成。
A:可以。需在汇款前登录CNAS实验室/检验机构认可业务系统,将开票资料和邮寄信息修改为第三方公司的信息。开具及邮寄发票的内容是以业务系统的信息来处理。
A:可以。转账后需及时在CNAS实验室/检验机构认可业务系统上提交付款凭证。如果转账“付款机构名称”填写的是汇款人“个人姓名”,备注里需要填写认可证书号,以便收费登记用。
A:含税,税率是6%
Q: 不同的认可收费可以一起汇款吗?
A:可以。缴纳申请费和评审费时,需在汇款用途栏注明任务编号;缴纳年金时,需在汇款用途栏注明认可证书号,以便收费登记
Q: 多个实验室或者检验机构的认可收费可以一起汇款吗?
A:同一家单位有多个实验室或者检验机构,认可收费可以一起汇款。缴纳申请费和评审费时,需在汇款用途栏分别注明多个任务编号;缴纳年金时,需在汇款用途栏分别注明多个认可证书号,以便收费登记用。
Q: 款项汇错,向CNAS申请退回汇错款项,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A:可以申请退回。需要提交《退款申请说明》,见样本。
退款申请说明(样本)
公司名称XX
XX年 XX月XX日
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Q: 收到发票后发现开票资料或者发票类型有错误,更换发票需要什么手续?
A:第一步:修改开票信息,登陆CNAS实验室/检验机构认可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维护用户信息】—【维护开票信息及下载发票】界面及时修改。
第二步:
(1)更换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原票需修改项后划“X”。若没有抵扣进项税直接将原票寄回;若已经抵扣进项税,将原票及红字发票信息表一同寄回。
⑵更换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寄回原票,等待收取新发票的邮件即可。
Q:如何获取CNAS的法人证书等相关资料。
A:提出需求说明并发送邮件至cnascwwx@cna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