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件专利不具备单一性时,申请人可以自行决定提出分案申请。能够申请分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当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权利要求书包含的两项以上的发明不属于一个发明构思的,申请人可以将该权利要求书限制到其中一项发明;而当权利要求书包含的两项以上的发明属于一个发明构思的,对于其余的发明,申请人可以提交分案申请。
2.在提交专利申请后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时,所增加或替换的独立权利要求的发明与原来提交的权利要求书中的发明之间不在具有单一性。当审查员发现这类情况时,会要求申请人删除后增加或替换的独立权利要求的发明,而申请人可以将这删除的发明提交分案申请。
3.当一件专利申请文件中的独立权利要求要求缺乏新颖性或创造性时,其余的与其并列的独立权利要求之间或者是从属于该独立权利要求的权利要求之间会缺乏单一性,申请人可以对因为修改而删除的主题提交分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