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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
对于管理评审报告提出的改进要求,责任部门应制订改进措施计划或方案,经管理者代表(也可部门负责人批准,视公司管理评审控制程序的职责权限规定而定)批准后实施。
一般来说,管理评审报告中明确的改进要求较为宏观。因此,责任部门一般都要制定较为详细的改进计划或实施方案,这也是贯彻质量管理PDCA循环概念的体现之一。
若责任部门直接在工作中按改进要求改进,但未能提供相关成文信息(包括文件和记录),则难以有说服力,不仅在接受外部审核时难以让人信服,就算是验证改进要求执行情况的公司质量管理部门,也很难接受。
对于管理评审中提出纠正、预预防措施,质量管理部门应重点监视、跟踪其改进情况。
责任部门实施完相关整改要求后,质量部门应对纠正、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有效性等进行验证。并要求责任部门提供相关证据过见证件,方可关闭该问题。
增加评审的机会
在公司实施管理评审,一般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以年度作为评审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频率和周期,但在有些特殊情况下,应增加管理评审的频次,以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提高适宜性,确保公司生产和服务持续取得预期的效果。
一般以下情况应增加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频次:
公司组织机构、产品范围或类型、资源配置发生重大变化时;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件)或顾客关于质量有严重投诉或投诉连续发生时;
当与产品、眼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要求有重大变化时;
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时;
第二、三方审核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核时发现质量管理体系有严重不合格时;
公司法人代表认为有必要开展管理评审工作的其他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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