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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是要执行上级的指令的。要执行好上级的指令,首先,必须把这个指令变成一个可以实现的具体目标。工作目标清晰、具体了,又具有可实现性,才能干起来。否则,工作目标不清晰或不可行,就无法实施,一般是中途而废。
其次,总目标明确后,就要把实现总目标分解为一个目标体系。将总目标分解,就是将实现一级目标的手段作为二级目标,以此类推,一级一级地分解下去,从而形成一个“目标-手段链”。同时,自上而下又是逐级保证的过程,不但构成了目标体系,各级目标的实现也落实到实处。即把每个子目标分配落实到每个小的集体直至个人,并对每个子目标的作业标准明确要求,就形成了包括总目标、子目标、工作标准、工作主体在内的组织目标执行系统。目标分解,总的来说就是围绕总目标的落实细化指标、明确标准、确定进度,做到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事做、件件做得好。
第三,要确定关键目标。总目标分解成很多个相互关联的分目标以后,接下来做的一件事情就是确定那些重点的目标,以便于按照目标的轻重缓急分配资源来实现。人的精力和时间都是有限的,很难同时控制全部目标的实施。研究表明,一般来说这些目标中的80%目标都是辅助性目标,这些辅助性目标对总目标的实现只有20%的影响;剩下那20%的目标对总目标的实现却有80%的影响。如果能做到集中精力抓好这20%的目标,同时兼顾其他目标就可以品尝到胜利的果实了。
第四,目标要现实并具有挑战性,对人力物力要求要在所能承受范围之内,并且有一定的回旋余地。过高的目标,使人感到可望不可即,同时会使人丧失信心,挫伤人们的积极性,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同时目标也不能制定得太低,造成不必要的资源闲置。目标没有挑战性,就没有激励作用,也无助于提高执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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