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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理解与“承包方”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标准要求组织与承包方协商过程,评估和控制3种情况的风险,即
承包方的活动和运行对组织及其人员的安全健康影响;
组织的活动和运行对承包商及其人员的安全健康影响;
同一场所内不同承包商的不同活动和运行相互的健康安全影响。
总体目标是要求组织确保承包商以及承包商的人员满足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标准要求组织明确选择承包商的职业健康准则。组织可以在与承包商签订的承包合同中对以上三个方面做出明确的安全健康规定,如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作为承包合同的补充;也可以通过识别承包商作业活动、承包方可能进入现场的组织的活动或过程、同一作业现场的不同承包商的作业活动的危险源,评价其风险,制订控制措施要求并传递给承包方。
准确理解“外包”过程的职业健康管理
由于外包的过程和职能在包含在组织的管理体系之中的,其相关的危险源和风险的主体责任是组织本身。只是组织由于各种原因委托给组织外部的单位来完成,因此标准要求组织要对外包实施控制,以确保这些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职业健康相关的要求,并能够实现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由于不同的外包过程涉及的危险源不同,风险程度也不一样,承担外包的外部单位的管理水平和能力也不一样。因此,组织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要根据不同的外包情况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