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单位制SI是从“米制”发展起来的国际通用的测量语言,是人类描述和定义世间万物的标尺。国际单位制规定了7个具有严格定义的基本单位,分别是时间单位“秒”、长度单位“米”、质量单位“千克”、电流单位“安培”、温度单位“开尔文”、物质的量单位“摩尔”和发光强度单位“坎德拉”。它们好比7块彼此独立又相互支撑的“基石”,构成了国际单位制的“地基”。国际单位制规定的其它单位,如力的单位牛顿、电压单位伏特、能量单位焦耳等等,都可以由这7个基本单位组合导出。
国际单位制(SI)的起源可以追溯至1875年——17国签署《米制公约》并正式同意推行统一的国际测量体系。签署公约的初衷是为了支撑国际贸易、商业以及科学交流,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不会改变。
“米制”在创立时的愿景即是“为全人类所用,在任何时代适用”。其初衷是用一种全球一致的“自然常数”而非某种主观的标准来定义单位,从而保障单位的长期稳定性。1米最早被定义为通过巴黎的地球子午线长度的四千万分之一。而面积、体积和质量等贸易、商业以及税收等领域所需的其它单位,则通过“米”来定义。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到1960年,第11届CGPM将包含六个基本单位的单位制命名为国际单位制(SI),即:米、千克、秒、安培、开尔文和坎德拉。国际单位制(SI)相关单位被世界共同采纳。1967年,基于铯原子的特性,即基态超精细能级跃迁的频率重新定义了秒,实现了从“天文秒”到“原子秒”跨越。1971年,第14届CGPM将摩尔(物质的量的基本单位)列为SI基本单位之一。1983年,米被定义为光在真空中于1/299 792 458秒内行进的距离,这是SI中的基本单位首次以基本常数——光速来定义。
经过全球各国国家计量院以及国际计量局多年的研究,证明基于基本常数来定义SI的基本单位具有足够的准确性。国际测量体系将有史以来第一次全部建立在不变的自然常数上,保证了SI的长期稳定性和环宇通用性。这项成就是所有国家计量院与国际计量局责任与担当的体现,正是他们在这些研究机构中开展的潜心研究以及在国际范围内开展的通力合作,造就了这样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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