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以油箱额定容积来判断加油机是否准确
示例:某消费者汽车油箱的额定容积是50 升,在油量警示灯报警后,在加油站将油箱加满,加油机显示加了53 升。该消费者以此断定加油机计量不准,向质监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但质监部门出动暗访车对该加油站进行暗访后,发现加油机计量是准确的。这是什么原因呢?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296-2001《汽车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的规定,“汽车燃油箱的额定容积应控制在燃油箱最大容量的95%”,即油箱的实际容量至少应比其额定容积大5%。
这是因为油箱在设计时,考虑到燃油热胀冷缩的特性,为保护行车安全,在汽车加油加到额定容积后,油箱内必须留下一定的空间。质监部门曾随机选取了十种车型进行测试,发现各类汽车油箱的实际容量比额定容积至少大约5%,有的达到了10%,还有的甚至大了30%之多。此外,汽车油箱只是个容器,不是计量器具,其实际容量会在不同温度、不同的箱内压力下发生变化。因此根据油箱的额定容积来判断加油机的计量是否准确,是不科学的。
来源:广东计量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