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级来源的活性炭、植物炭黑属于食品添加剂,但又分属不同的类别。食品级来源的活性炭属于添加剂中食品加工助剂的一类,植物炭黑属于食用色素一类。而其他植物经过高温烧成的炭不一定属于食品添加剂,例如竹炭。不是所有竹炭粉都可以作为食品级活性炭或者食用色素,只有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从选材到加工工艺上都符合国家标准,这样的植物烧制成的炭,才能够用于食品。
例如,只有以植物竹子为原料,经炭化、精制而生成的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植物炭黑》(GB28308-2012)规定要求的才是食品添加剂植物炭黑。简单烧出的竹炭在食品生产中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因此,如果将一般的竹炭加入食品中,就涉嫌违法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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