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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5日,兰州市质监局官网发布通报称,为确保加油机计量准确,根据《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8年在全市加油站组织开展加油机计量专项监督抽查的函》(兰质监量函〔2018〕50号),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皋兰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于4月16日起对兰州市相关加油站进行了在用加油机计量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范围
本次计量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复检兰州市三县五区(含兰州新区)所属加油站27家,其中中石油及下属销售公司加油站15家、中石化加油站5家、社会特许加油站5家及高速服务区加油站2家。抽查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覆盖站内所有品号的油品。抽查在用加油机70台,加油枪100把。
二、抽查结果
在所抽取的100把加油枪中,经现场复检示值误差均在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443-2015《燃油加油机》)规定的?0.30%范围内,均属计量合格。在用加油机的显著位置粘贴了强检合格标志且未发现超期未检的现象。加油机的计控主板与机体之间、编码器与流量测量变换器之间和流量测量变换器的调整处均加封了铅封,铅封均完好,未发现破坏计量准确度和擅自拆装加油机的行为。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