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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与手段
——领导重视,组织保障
青海省质监局将能源计量作为该局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贯彻落实《“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等节能减排工作要求,加强对能源计量的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出开展本地区能源计量服务活动的工作方案,落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创新机制,建立体系
青海省质监局和省经信委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质检总局和国家发改委进一步加强能源计量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落实满足重点用能单位需求的能源计量管理相关政策,促进各级政府出台支持能源计量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将能源计量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的机制。同时,充分应用国家已颁布的能源计量技术规范和标准,帮助重点用能企业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夯实企业能源计量基础工作,实现节能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促进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
——专项检查,提高效能
坚持监督与服务的原则,组织开展全省能源计量监督检查工作。各级市场监管局依据《计量法》、《节约能源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等,对全省重点用能企业开展了能源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此次监督检查涉及钢铁、有色、石油、石化等重点行业,重点检查了用能企业进出用能单位及次级用能单位、重点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的准确度等级,以及能源计量检测数据的使用情况。在能源计量专项监督检查中,各级质监部门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97人次,现场检查企业49家,企业提出建议意见45条,审核《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监督检查报告》49份。监督检查结果表明,69家企业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基本满足GB17167-2006国家标准的要求。通过开展能源计量专项监督检查,重点用能企业基本建立了相应的能源计量管理规章制度,促进了重点用能企业对能源计量检测数据的有效运用。
——开展审查,夯实基础
全省以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审查为载体,夯实企业能源计量工作基础。2017年,青海省局着重对全省69家重点用能企业,就企业计量管理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数据采集及运用等方面进行了企业自查和政府核查层面的能源消耗评价。其中,列入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114家企业当中的45家企业由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生产工艺落后等因素关停或破产,实际组织开展能源计量自查企业69家,自查及核查通过69家。近年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管辖的重点用能企业通过持续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基本实现节能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较好地促进了企业节能减排。
——优化服务,增强意识
青海省局坚持“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帮助企业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开展能源计量工作。一是利用“5·20 世界计量日”、“质量月”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放能源计量宣传资料10000余份。同时,加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计量法》、《节约能源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和《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审查规范》等,提高企业能源计量管理人员素质,引导重点用能企业依法自律、规范计量行为。二是利用“优化计量 提质增效活动”、“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活动”等义务咨询、技术服务,帮助企业提高计量管理水平。三是深入企业,开展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服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计量技术机构及时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的所急、所需,掌握企业计量器具配备、检定/校准情况,帮助企业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台账,对尚未检定/校准的计量器具安排周检,对检定不合格或落后的计量器具及时建议企业停用或淘汰等,避免因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导致测量数据不准,造成能源浪费现象的发生。
取得成果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为重点用能企业提供计量技术咨询服务100余次,现场指导企业计量工作47余次,免费培训企业计量人员30人次。全省69家重点用能企业的29434台(件)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和受检率分别达到98%、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