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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6日,滴滴出行发布了关于乐清顺丰车事件的自查进展称:
自8月27日零时起,在全国范围内下线顺风车业务,内部重新评估业务模式及产品逻辑等。
客服体系继续整改升级,加大客服团队的人力和资源投入,加速梳理优化投诉分级、工单流转等机制。免去黄洁莉的顺风车事业部总经理职务,免去黄金红的客服副总裁职务。
3个多月的时间,接连发生两次强奸杀人案。滴滴终于对一直打着公益性质的顺风车业务,做出了最能保证乘客安全的措施。
在此之前,市场普遍接受如滴滴这样的独角兽在创业路上一边跑一边换轮胎,作为后勤保障的安全措施也可以一步步迭代升级。
如今,在性命攸关的大势之下,公众再也坐不住了。
那么,除了冲动作案的车主,屡次酿成惨祸的原因是什么?顺风车到底有多少安全隐患?
世界上最残忍的事,莫过于眼睁睁地看着罪恶吞噬美丽。
2018年8月24日,浙江乐清年仅20岁的姑娘赵某,在光天化日之下被顺风车司机钟某挟持到偏僻山区强奸杀害。直到17个小时后,赵某的遗体才被找到,双脚被缠,左手伤痕累累,指甲里满是血迹。
不难想象,赵某生前遭受了怎样的侮辱和凌虐,又是何等痛苦和绝望。
凶手被抓后,滴滴平台发布声明称,平台在“第一时间”协助警方“14个小时快速破案”。
或许在滴滴看来,14个小时已经很快了,可是我们想问:找到一辆“三证真实”、“卫星定位”的顺风车,真得很难吗?抓一个有名有姓、半点反侦察能力都没有的凶手,真得很难吗?
滴滴平台在公开声明中专门强调,“钟某没有犯罪记录”,“用真实三证注册”,“接单前通过了人脸识别”。无非想告诉全国人民,平台已经很小心、很努力了,罪案发生在所难免。
罪案究竟能否有效预防,我们暂且不说。可是,平台的安全机制形同虚设,根本无法保障乘客安全,滴滴难道就没有半点儿愧疚之心吗?还有什么信誉可言?
举国震惊的“空姐遇害案”刚刚过去三个月,滴滴方面的“反省”、“致歉”和“改进承诺”言犹在耳,悲剧却再次重演。
本案的凶手、顺风车司机钟某在案发前一日,就已经凶相毕露、蠢蠢欲动,可滴滴方面却对乘客投诉置若罔闻,直接纵容了罪恶发生;受害人亲友寻求帮助,滴滴客服却官腔十足、敷衍推脱,直接影响了受害人救助和案件侦办进程。
这就是估值5000亿元,正打算在香港上市圈钱的行业寡头?这就是行业寡头的价值观、管理水平和服务态度?程维嘴上说着“敬畏用户”,做事却左推右挡,想要靠砸钱摆平一切,这就是所谓的“敬畏”?
有人说:“滴滴怎么知道谁会杀人、谁会犯罪?司机要作恶,平台也拦不住。”
照这样说,既然乘客的生命安全没办法得到有效保障,那么滴滴为何还要劳心费力地设置“人脸识别”、“三证齐全”、“紧急按钮”等安全措施呢?
既然滴滴开创了国内的网约车行业,占据了压倒性的市场份额,就有义务对商业模式负责,就必须尽可能确保乘客安全、不辜负乘客信任。试问,滴滴做到了吗?
如果连乘客安全都保障不了,这种所谓的“商业模式”,还有什么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还有人会说:“出租车司机也会杀人、犯罪,为什么不去找出租车行业的麻烦,却死盯着滴滴?”
这种论调看似理直气壮,实则不堪一驳。
传统出租车公司与驾驶员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驾驶员在行车载客期间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司都会承担连带责任。出了任何事情,公司都要依法进行赔偿,一分责任都逃不掉。所以,公司对驾驶员的筛选是谨慎的、管理是严格的。
相比之下,网约车平台的模式是“利益均沾”——从每单的营收中提成。可是,出了事却又打着合作的旗号,千方百计地把责任推给驾驶员,说什么“责任自负”。而平台最严厉的惩戒手段,仅仅是封号而已。更不用说什么岗前培训、管理监督了。
还有比这更畸形、更无耻的商业模式吗?
传统出租车行业的岗位数是有限的,心术不正的人,不太可能会花费大价钱,并完成种种繁琐手续,承包一辆正规出租车去寻觅“猎物”。但网约车行业,完全打破了驾驶员的职业门槛,用“人尽可为”的模式实现野蛮生长的同时,也打开了恶性犯罪的潘多拉魔盒。顺风车问题频发,恰恰说明“人尽可为”模式的严重安全隐患。
所以说,传统出租车出问题,大多是“好人变坏”。而网约车特别是顺风车出问题,基本是“坏人得逞”。
无法有效过滤“坏人”,甚至为“坏人”提供犯罪工具和犯罪机会。这是悬在网约车乘客头顶的达摩克里斯之剑,更是网约车行业的最大原罪。
滴滴在声明中称:“未来平台上发生的所有刑事案件,滴滴都将参照法律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给予3倍的补偿。”也就是说,滴滴并不认为自己应该对平台上发生的刑事案件承担法律责任。即便赔偿也是“参照法律规定”而非“依照法律规定”,这是何等的财大气粗、挥金如土?
那么,滴滴的底气从何而来?
网约车行业是“烧钱营销”模式的始作俑者,难以想像的补贴力度,背后是难以想像的庞大资本支撑。用毫无底线的低价作诱饵,获取数量惊人的庞大用户群,然后以数百亿美金的估值上市套现,使得投资人和创业者获得巨额回报。至此,功德圆满。至于商业模式如何完善,消费者安全如何保障,又有谁会在意呢?
滴滴放话“3倍赔偿”,无非是想靠花钱息事宁人,无非是想“花小钱、赚大钱”,无非是想“买”来用户的信任,为5000亿元估值上市扫清障碍罢了。
从2012年开始创业至今短短6年,滴滴已经跻身互联网巨头之一。可如果没有商业模式的深刻反思和调整,没有企业文化价值观的重塑,没有企业管理方式的脱胎换骨,注定无法走远,带给乘客的伤害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最后,愿逝者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