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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粮食和储备局会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农业发展银行印发《关于认真开展2018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18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通知》结合当前粮食安全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本着“突出重点、切实可行、注重实效”的原则,设置2018年度考核任务评分标准27项。考核方案的总体框架设置为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保护种粮积极性、增强地方粮食储备能力、保障粮食市场供应、确保粮食质量安全、落实保障措施等6个方面、14个重点考核事项,进一步简并了年度考核任务,突出了考核重点,优化了评分标准。省级自评占考核得分权重的40%,部门评审和部门抽查占60%,对部分重点年度考核任务继续实行倒扣分,进一步体现从严考核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