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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塑料:2020年底前建立生活垃圾收费制度

7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涉及到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节约用水、节能环保等领域的价格和收费政策的问题。最近频繁提到垃圾处理问题,在进口废塑料被全面禁止之后,国内废料的回收利用被推到了新的高度。

 

全国城镇要在2020年底前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意见》中提出了两个时间节点的目标:一是到2020年基本形成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和价格政策体系;二是到2025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绿色发展价格机制。围绕上述目标要求,《意见》明确了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方向,也提出了一揽子的政策措施。

 

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及相关部门制定了以城市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理为重点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政策,此次《意见》提出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激励收费机制。也就是说,对分类投放垃圾的,可以适当实行低一些的收费标准,对不分类投放垃圾的,实行高一些的收费标准。

 

垃圾收费制度由来已久  但收效不佳

 

2002年《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发布后,国内就全面开征起了垃圾处理费。十几年来,垃圾收费都是固定费用、按户计征。按户收费,弊端比较明显,不论垃圾排放量、扔多少都一样的收费模式。这样不利于垃圾源头减量,也有失公平。

 

发改委此次提出按量收取,即推行垃圾计量收费,并实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等政策,原则是“谁污染谁付费,多污染多付费”。

 

尽管中国自2002年对垃圾实行收费制度,但近十年生活垃圾清运量仍在快速增长,近两年垃圾清运量增速由3%-4%,上升到7%左右。2016年生活垃圾清运量就比2015年增加了1220.1万吨。可以预见的是,中国“垃圾围城”的速度仍在加剧,这也是近年来频繁听到倡导垃圾分类,前几日重提垃圾收费的主要原因。

 

垃圾收费制度存一定难点  需配合居民环保意识

 

生活垃圾作为废塑料的主要回收来源之一,它的有效分类已经提出了多年,之所谓没有很好的实施也是有其本质的难点。首先,有些小区没有物业,征收垃圾处理费的成本较高,收费制度在强制性和规范性不够明确。导致收费制度征收率不高。另外,收费主体各地不统一。有些是住建、市政、城管等部门收取,有些是由供水、环卫等企业来收取,还有些是由政府或企业委托的小区物业、居委会等单位来收取,进一步加大收费难度。

 

目前在日本、德国等国家居民对生活垃圾在进行有效分类后才会丢弃,那么国内在除了收费之外,也需要民众的积极配合,才能进一步实现资源的有效回收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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