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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日,原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主任乔东,在“检验检测机构行业行政许可制度解读”网络主题研讨会上,详解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并对促进形成统一资质认定工作的新格局进行了报告。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不等于评审
2018年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提出了实施统一的资质认定管理、简化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要求,指明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改革发展的新方向。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是一套行政许可制度,这套制度需要机构满足行政许可的相关要求,同时也要求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为这套制度具有法律法规依据,它主要依据《计量法》《认证认可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
事实上,很多人都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和评审弄混了,认为它是通过申请专家评审后颁发的证书获得的许可。其实,它是检验检测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行政许可职责,才能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证书,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也是实施这套制度最主要的目的。
依据“统一管理,共同实施”的原则,“这次国务院各机构改革中,我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也发生了变化,主要还是管理部门的变化。近期党中央国务院将要发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三定方案,发布后便能明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管理,具体归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哪个部门。”乔东在谈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时表示。
对检验检测机构管理的新要求
历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许可制度的改革与发展,都是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对行政许可制度的要求来进行,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的改革,也是检验检测行业相关从业者最为关心的问题。乔东透露,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的发展方向是实行统一性、开放性、便利性。但实施的具体要求,会回归到检验检测资质认定制度本身。
特别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成立后,对行政许可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但核心还是“放管服”,放就是简政放权,管是放管结合,服是优化服务。所以下一步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的核心就是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2018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3号),对我国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工作,提出了总体发展的改革意见。意见明确提出:清理涉及认证、检验检测行政许可和行业评价制度。清理涉及检验检测能力的行政许可事项, 避免重复评审,实施统一资质认定管理。
这些年,我们一直倡导要减少对检验检测行业的许可事项,减少重复评审,但调查分析得出的结果是:对检验检测机构准入的行政许可事项中,很多许可事项都有重复,且很多是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基础上,又重复管理、重复评价。因此,要清理许可制度,避免重复,最终要统一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上来。这也是我国对检验检测行业管理的趋势,需要政府部门和检验检测行业共同努力,争取实现国家对检验检测机构行业准入,采用一套制度,由一个部门管理,用“共同实施”的方式来实现。同时,这也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未来要承担的历史重任。
严格从业机构资质认定标准,建立行政许可和技术评价相结合的资质管理制度,确保从业主体具备相应资质能力。实际上,这部分内容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的改革方向具体要求的落实,也是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实施统一性、开放性、便利性,提出了要求。
如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也是本次国务院对所有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是改革的核心内容。过去,我们把很大一部分精力放在事前监管,在检验检测机构进入行业时,设置了很多门槛。而现在则要“放开”,在事前放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具体有4项措施:
一是联合部门重点监管。比如近三年来,认监委联合公安部、生态环保部、交通部等部门,重点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了监管,今后范围还要扩大。因为和国务院相关部门以及相关行业的联合监管,是非常重要的措施。
二是互联网+监督管理。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包括通过现场监督APP传送相关数据,实时监控评审的监督行为。
三是创新监管模式,多种手段并行,提升监管效果。在创新监管模式上,重点实施分类监管。因为目前全国 36000多家机构,其性质不同、规模不同、人员组成不同,需要对每家机构进行科学分析、管理及分类,根据不同风险程度分类管理。
四是对事中事后监管的补充。重点监管安全生产、公安、司法、住建、环保、食品、铁道、机械汽车、国防、交通、信息产业、水利、农业、卫生、烟草、供排水水质等领域,作为今后重点服务对象。
检测人关心的问题解答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是否已经过期。
乔东表示,认监委今年发布了国认实〔2018〕28 号《国家认监委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采用相关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通知》。其中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用了新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来代替,并规定于2018年6月1日起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和管理中开始试行,2019年1月1日全面实施。所以,在2019年1月1日之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还是有效的,在此期间,既可以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也可以用RB/T 214-2017标准。
RB/T 214-2017标准其实是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补充要求的行业标准。主要是2017年11月ISO/IEC 17025国际标准正式发布后,对旧版ISO/IEC 17025标准进行了整体结构调整,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要求也更科学了。特别是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要求与国际准则相一致。在新版ISO/IEC 17025《检测和校准的实验室能力通用要求》标准发布以后,按照新版要求,对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进行了修订。
此外,2017 年 11 月 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八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修订后的《标准化法》自 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CAL取消后,国家中心将何去何从?
已经实施了近30年的审查认可CAL制度将在2018年面临全面取消。而该制度的取消将意味着1000 余家国家质检中心和省级质检中心的CAL“光环”不再。乔东表示,近年来,在国务院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推动下,原国家质检总局已经向国务院提出取消“审查认可CAL”行政许可,国家中心的CAL 证书也将取消。但目前为止,还没有得到国务院对取消 CAL行政许可的正式批准。但有些地方按照改革精神的要求,已暂停了对CAL的许可。
而关于国家中心未来的发展,也是国家认监委目前正在考虑的重要问题。事实上,对国家中心的许可,主要颁发两个证书,一是审查认可证书CAL,二是资质认定证书CMA。这就会涉及到今后国家中心在许可中,对两个证书的协调。但从长远看,国家中心的发展,还要等新成立的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职能部门,在落实国家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相关要求时,再进一步提出改革措施和意见。
是否每个行业都会出台行业内部的特殊要求?
乔东称,今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许可制度,会按照基本要求加特殊要求施行。也希望每个行业都能够做到这一点,这也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在施行过程中,我们能感觉到有些部门是交叉的,因此要与相关部门共同协商,争取合成一个要求。
比如对机动车的检测要求。机动车检测有安检机构、有机动车综合性能检验机构(简称综检站)属交通运输部门主管。另外,机动车检验机构还分为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简称安检站)属公安部门主管、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简称环检站)属生态环保部门主管,已经有三个部门,因此最后出台了总的机动车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