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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加强民用“三表”管理

前不久,家住郑州市二七区汇港新城的小王遇到了“家里无人住、水表跑十吨”的怪事。让他无奈的是,郑州某自来水营业厅的抄表人员告诉他,如果排除了室内漏水的情况,“这也属于正常现象,有的还跑上百吨呢!”

 

不过,今后像小王这种“投诉无门”的现象将得到改观。1月9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加强民用“三表”管理,积极妥善解决“三表”问题,切实提升服务质量水平。

 

“三表”是指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近年来,部分地区民用“三表”设备老化,造成计量失准,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不便。指导意见确定了五大重点任务,即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新建住宅建筑安装的民用“三表”质量过关、加强民用“三表”计量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具体来讲,民用“三表”制造企业对制造的计量器具保证产品计量性能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各供电、供水、供气企业(均含国企、股份制、中外合资、外资控股、民营、集体企业等)要摸清在用民用“三表”的详细情况,及时更换计量失准的计量器具。对未经首次检定以及首次检定不合格的民用“三表”,新建住宅建筑不得安装和使用。各供水、供电、供气服务企业要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计量纠纷并反馈结果,对失准民用“三表”要及时进行处理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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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民用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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