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自热式方便火锅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区(市)县、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食药监局,市局相关(处)室,市食药稽查总队,市局直属事业单位:
《成都市自热式方便火锅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已经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24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自热式方便火锅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的通知(成食药发〔2017〕18号.pdf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31日
来源:成都食药局,2017.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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