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国家标准意见的函
包标委函字[2017]01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4)67号)的要求,由中国包装联合会提出,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计划编号:20140186-Q-469)国家标准通过起草组专家的认真研讨、仔细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现在中国包装联合会网站上(http://www.cpf.org.cn)广泛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17年10月5日前以E-mail或传真的方式反馈意见至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若对商品必要空间系数K提出修改建议,请详细填写数据表。
联系人:马爱进
手 机:18910756299
电 话:010-58811647
邮 箱:maaj@cnis.gov.cn
附件:
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征求意见稿)
2.《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4.数据表
来源:中国包装联合会,201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