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4279654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京质监发[2014]60号)的规定,我局对2012年发布的现行有效北京市地方标准,2014年发布或复审的北京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和节能地方标准,以及其他因各类情况需要进行复审的标准统一组织了复审。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了复审结果初步建议。
对271项北京市地方标准复审初步结果为:继续有效218项、修订20项、废止33项(见附件)。
现就复审初步结果进行公示,如有意见,请于2018年7月6日前反馈书面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传真:010-57520098
电子邮件:bzh@bjtsb.gov.cn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