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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深入开展,按照《青海省食药监局关于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的通知》(青食药监保通〔2018〕94号)要求,8月1日至3日,省局吕东副局长带队,对海东市、海西州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

 

期间,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和实地看等形式进行全面督查,并就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与基层监管人员沟通、交流。

 

督导组指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四个最严”重大要求落地生根的有力抓手,全省各级监管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进位,积极作为,对标问题,把整治工作做实、做细、做深,做出成效。

 

一是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紧紧围绕国家关于整治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始终将整治责任扛在肩上,将整治任务抓在手中,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将整治工作推向深入。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检查督查。对照重点整治内容和摸底排查、监督抽验、案件查处、宣传引导、信息通报5项整治措施,强化督促指导,做好查漏补缺,打通整治工作“最后一公里”。

 

三是持续加大宣传力度。主动联合各类新闻媒体和行业组织,持续开展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常识宣传。多渠道,及时公布食品、保健食品监督抽验信息,推广整治工作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整治工作,切实形成共治共享浓厚氛围。

 

四是不断巩固整治成效。结合辖区实际,加强分析研判,持续做监督检查和监督抽验,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纳入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内容,并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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