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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3〕10号),加快推动我省计量事业发展和质量强省建设,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坚持强化基础、完善体系、提升能力、服务发展的原则,以计量基标准建设为核心,以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为驱动,加强基础前沿和应用型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完善量传溯源体系、计量测试服务体系、计量监管体系和诚信计量体系,充分发挥我省作为华南地区计量测试中心的作用,全面提升我省计量整体能力和水平,为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质量强省提供重要技术基础和保障。
(二)发展目标。
——计量科学技术水平全面提升。计量科技基础研究明显加强,一批关键计量测试技术实现突破,计量科技成果加快转化。到2017年,计量基标准、标准物质和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93%以上,社会公用计量基标准达到4500项以上,计量基标准综合水平位于全国前列。到2020年,计量基标准、标准物质和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97%以上,社会公用计量基标准达到6000项以上,计量基标准综合水平在国内领先。
——计量对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更加突出。全省量传溯源体系更加完备,计量科技服务平台、产业计量测试平台、计量支撑体系等基本健全,法定计量技术机构能力建设明显加强,计量服务与保障能力普遍提升,满足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到2017年,建设国家(或省)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或重点计量实验室5家以上,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计量保证体系确认企业达到8000家以上。到2020年,华南国家计量测试中心服务能力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建设国家(或省)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或重点计量实验室12家以上,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计量保证体系确认企业达到10000家以上。
——计量的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能力显著增强。地方计量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体系更加完善,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计量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民生计量、能源资源计量、安全计量等重点领域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到2017年,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3%以上,计量器具产品质量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引导并培育4000家以上诚信计量示范单位,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实时、在线采集试点逐步铺开。到2020年,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7%以上,计量器具产品质量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2%以上,引导并培育8000家以上诚信计量示范单位,重点耗能企业基本实现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实时、在线采集。
二、促进计量科技创新发展
(三)强化计量科技基础。
加强我省计量科技基础、前沿技术及其应用领域的重大科技项目研究,促进计量技术机构、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形成“检学研”相结合的计量科技创新机制。积极参与国家计量科技基础研究,重点开展食品安全、生物制药、医疗器械、节能减排、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海洋工程、突发事故检测报警、环境和气候监测等领域计量检测技术,以及极大、极小、复杂、动态、多参数、网络化、智能化等方面的计量测试理论、方法与应用技术研究,在探测传感、信息传输、数据处理等环节突破和掌握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制修订一批我省产业发展急需的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建立一批高端、专业、特殊检测的重点计量实验室,加强在线检测、动态测试、远程校准、自动监测等计量测试技术、方法研究,加强对联网收费、税收改革、阶梯电价、垃圾计重收费等计量配套技术研究。
(四)加强计量基标准和计量检测装置研制。
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优势传统产业等发展急需的计量溯源方法和计量标准研究,重点开展新材料、新能源、纳米、物联网等前沿科技和高技术计量标准研制,提高计量检测支撑能力。加快计量器具自动化检定设备研制,支持仪器仪表产业生产技术改造和新产品研发,重点在医疗器械、安全防护、执法装备、质谱分析、智能电表、卫星定位等计量器具制造行业,培育和扶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企业。
(五)加快标准物质和快速检测试剂研制。
加强重金属污染、农兽药残留、临床诊疗、大气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方面检验检测标准物质研制,填补我省标准物质体系的缺项。研究掌握一批标准物质制备、分离纯化、定值、保存等关键技术,建立标准物质研发产业集聚区,促进标准物质快速发展。加强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农产品、生物、环保等领域快速检测试剂研制,增强快速检测能力。完善标准物质量传溯源体系,加强对标准物质的监管,保证检测、监测数据结果的溯源性、可比性和有效性。
(六)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交流合作。
加强计量科研项目的立项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加大计量技术机构与企业联合攻关力度,开展计量科研成果展示、科研人员技术交流、技术合作和共同开发,将计量科研成果转化及有效应用纳入科技评奖范畴。加强与港澳台、东南亚的计量技术合作,建立技术交流服务平台,鼓励和引导计量技术机构开展境外计量技术服务。积极组织参与计量国际比对,提升计量校准测量能力,扩大国际互认范围。
三、加强计量检测服务体系建设
(七)提升量传溯源体系支撑能力。
制定全省量传溯源体系能力提升计划,统筹全省计量基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科学规划量传溯源体系,重点加强华南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大区级及省级社会公用计量基标准建设,引领我省计量检测水平快速提升。加大各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改造升级力度,全面提升装备水平和技术保障能力,形成覆盖全省、对接港澳、辐射东南亚的量传溯源体系。加快食品安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水资源利用、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填补我省量传溯源能力空白。加强各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支撑能力建设,重点加强经济欠发达地区市、县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基础建设。推进企事业单位内部量传溯源工作,合理配置计量标准,保证量值准确可靠。
(八)建立广东计量科技基础服务平台。
以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和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为主体,联合其他计量技术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相关机构,建立完善我省计量科技基础服务平台,为社会提供大型计量科学仪器设备和科技文献数据、计量科研数据以及科研成果数据。大力改善计量研究实验条件,建立集计量技术、计量服务和计量监管等于一体的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提升计量科技基础服务能力和创新支撑能力。
(九)构建广东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
整合省内现有法定计量技术机构、专业计量站、部门计量技术机构、高等院校以及企(事)业单位的计量技术资源,建设一批国家(或省)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开展计量支撑产业发展的理论、方法和技术研究,制定促进产业发展的计量技术服务规范。开展产业专用检测、测试装置的研究开发,完善贯穿产品设计、定型、生产、使用、报废等全过程的产业计量工程技术服务,提升产业(品)质量和效益。
(十)构建能源资源计量服务平台。
完善我省能源资源计量量传溯源体系,建立健全碳排放权交易计量体系,加强能源资源和碳排放权交易计量监管和服务能力建设。以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广东、深圳)为引领,加快各地城市能源计量能力建设。发挥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在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统计、传输、分析、应用等方面的智能管理优势和碳排放量测量核查中的作用,为政府宏观能源资源管理、实施节能减排计划提供依据,为企(事)业单位、部门能源资源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提供准确可靠的分析数据。
(十一)推动企业计量检测和管理体系建设。
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计量检测和管理体系,开展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计量保证体系确认。推动生产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和重点耗能企业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符合要求的计量实验室和计量控制中心,配备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完善计量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计量检测仪器和设备,加强对计量检测数据的收集、分析、应用和管理,实现生产过程有效监控。加强对中小微企业计量管理人员培训,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产品设计、生产控制等方面的检测服务,提高中小微企业计量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积极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计量测试技术,助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支持新建企业和新上项目把计量检测能力建设作为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实现企业现代化和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技术手段,与其他基础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使用。
四、加强计量监督管理
(十二)加强计量监管体系建设。
加强计量审查和检查,完善行业部门计量监管机制,强化市场计量监管,明确市场主办方对市场计量违法行为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档案,加强动态管理,明确使用单位对强检计量器具的管理责任。简化计量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加强计量器具制造许可和进口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建立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动态数据库,加大计量器具监督抽查力度,提高计量器具产品质量。加强对各类计量技术机构的监督管理,开展计量比对,规范检定、校准行为。加强计量监管力量和执法装备配备,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计量执法水平,重点提高对加油机、电子计价秤、出租汽车计价器、汽车衡等利用高科技作弊行为的计量监管和执法查处能力。加强计量作弊防控和监管技术研究,完善计量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措施,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强化社会监督。
(十三)大力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
实施“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工程,引导经营者遵守诚信计量行为规范,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制度,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领域开展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强化行业自律,推动经营者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活动,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将诚信计量体系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诚信计量分类监管,建立诚信计量红、黑榜制度以及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十四)强化民生计量监管。
加强食品安全、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领域的计量监管,在集贸市场、商店超市、医院、眼镜店、加油站、公路计重收费站等场所推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结果公示制度,依法接受社会监督。对集贸市场的衡器和社区、村、乡镇医疗卫生单位使用的强检计量器具及行政执法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实行免费检定,对安全防护、环境监测等领域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逐步实行免费检定。行业主管部门在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和主办单位的集贸市场逐步推行衡器“统一配备、统一检定、统一轮换、统一管理”制度。加强对定量包装商品的监督管理,健全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机制,对电子秤、地中衡、加油机和定量包装商品有针对性地开展计量专项检查和整治,加大对过度包装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十五)强化能源资源计量监管。
加强对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强制检定、碳排放权交易计量的监管,开展能源资源计量审查、能效对标以及碳排放量测量与核查等活动,培育城市能源资源计量建设示范点。强化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主体责任,用能单位要合理配备和正确使用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资源计量管理体系。依托广东省能源计量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修订一批急需的能源资源计量评价、产品能耗限额、节能应用、碳排放权交易计量等地方标准,引导消费者购买高效节能产品。加大能效测试、能效比对工作力度,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能源平衡测试、能源审计、污染物核查等技术服务,强化节能、节水、节电、可再生资源、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认真执行低碳产品标识、能效标识、再生产品标识及低碳认证、节能产品认证等制度,提高节能检测和认证水平。开展用能产品能效标识监督抽查,加大对虚标能效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十六)强化安全计量监管。
加强与安全相关计量器具生产、销售、维修、使用环节的监管,加大对安全用计量器具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加强各相关行业安全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并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强化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检定情况通报,提高综合监管效能。开展安全用计量器具提前预测、自动报警、检测数据自动存贮、实时传输等相关功能的研发和应用,提高智能化水平。
五、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省实施计量发展规划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分析计量发展形势,统筹协调全省计量发展重大行动,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贯彻《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和《广东省市厅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粤发〔2011〕24号),进一步完善计量指标在质量竞争力指数中的设置,加强对地级以上市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质量工作考核。各级政府要按照《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和本实施意见的要求,把计量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本地区实施意见并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十八)健全计量配套制度。
完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相关配套制度,及时修订各行业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以及行业内部规章制度中涉及计量管理的有关规定。修订《广东省衡器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研究调整《广东省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和《广东省计量器具检定收费标准目录》等规范性文件。
(十九)抓好计量队伍建设。
建立广东省计量专家库。将高层次计量专业人才列入省人才引进计划,有针对性地选派高层次计量科技人才到国外培训,着力培养具有科技前沿水平的高级专家、高层次领军人才。在我省部分高校研究设置计量相关学科、专业、课程,与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注册计量师队伍建设,加强计量监管人才培养,提升计量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
(二十)加强计量文化建设。
认真办好“5.20”世界计量日活动,加强计量基础知识和计量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充分利用现代化传播媒体,全方位、立体式宣传计量在科技进步、经济发展、保障民生、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国防建设、航空航天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编撰广东计量史,挖掘计量主题文化内涵,创新计量文化表现形式,倡导“度万物、量天地、衡公平”的计量文化和“科学严谨、务实创新、精准公正”的广东计量精神。
(二十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各地政府要加大对公益性计量技术机构的投入,发展改革、财政、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相应的价格、投资、财政、科技以及人才支持政策。加强对计量重大科研项目的支持,促进计量科技研发和重点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加大强制检定所需计量基标准等计量检定设备投入,完善基层计量执法手段,提升计量执法能力和水平。支持开展计量惠民活动,把与人民生活、生命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所需费用逐步纳入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