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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和规范对电子营业执照的管理,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行业、跨区域、跨层级的应用,市场监管总局在广泛调研、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8年12月12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djjxkc@saic.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集意见”。
2.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邮编100820。请在信封注明“《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集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