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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
《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督管理办法》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市场监管总局拟废止《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督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lsfz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废止《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3、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废止《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4日。
附件:
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2、关于废止《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督管理办法》的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月5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为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废止《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督管理办法》(1995年7月5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41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废止《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督管理办法》的说明
社会公正计量行(站)是指经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批准、在流通领域为社会提供计量公正数据的中介服务机构。《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1995年由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实施以来,在加强对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的监督管理、保证流通领域中商品计量的准确可靠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对计量公正数据服务的需求已远超流通领域,工农业生产和环境监测、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领域对计量公正数据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强,社会公正计量行(站)作为专门在流通领域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服务的机构由于职能单一正逐步退出市场,综合性的第三方计量检测机构已成为激发技术服务市场活力、推动高技术服务产业发展的新动力。同时,国务院已取消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行政许可项目。《办法》已与当前计量检测市场的实际和发展需求不相匹配,与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市场监管总局的职责定位不相适应,应予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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