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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认监〔2021〕2号
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认证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3号)中“进一步整合划分过细的认证单元”“对不涉及产品安全的变更无需申报”的工作任务,压减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书数量,精简变更程序,降低认证时间和成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合认证单元,合并认证证书
各机构应对所涉及产品领域的单元划分进行全面梳理,修改完善认证实施细则,在风险控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认证单元。
本着认证委托人(证书持有人)自愿的原则,对CCC证书进行合并。原则上,一个认证机构对同一认证单元内的产品仅发一张认证证书,对具有多种CCC认证目录内产品功能和用途的同一产品仅发一张认证证书,相同制造商、不同生产厂生产的相同产品的认证证书可以合并为一张。
二、精简变更程序,优化服务质量
各机构应对现有变更程序进行精简优化,对不影响产品安全的变更无需申报。
对影响产品安全的变更作出更加合理优化的程序安排,简化变更要求(例如:利用生产企业分类管理、企业自我声明等措施),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变更服务。
三、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工作实效
各机构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实践经验和风险管控能力,抓紧制定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并于6月15日之前向我委报送相关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我委将根据实际情况,深入CCC认证指定认证机构和企业进行调研督导,确保相关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认证监管司 杨书伟 010-82260745
关钧文 010-82262674
认监委
2021年3月18日